文:丁寧
“第三方支付”這個詞是由“阿里巴巴”CEO馬云先生2005年1月27日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第一次提出,后來被廣泛傳播和使用的,英文翻譯為the third-party payment。 目前“第三方支付”并非這一經濟事物的統一稱謂,在學術論文及新聞、期刊上還存在著類似如“網絡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平臺”、“基于可信第三方的網上支付”等等多種稱謂,但是目前國內并無對第三方支付的權威定義,而國外研究資料中也大多重點解釋第三方支付的各種服務,也未對第三方支付的本身做出解釋,此外與“網上支付”、“電子支付”等概念的界限也被許多人混淆,有待區別和界定。
隨著網上購物等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支付交易量不斷提高,第三方支付平臺也得到了廣泛的使用。人們熟知的國外營運商包括易趣公司旗下的Paypal,國內如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寶、騰訊公司旗下的財付通以及獨立第三方平臺快錢等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營運商獨立于商家與消費者,采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對接,為電子商務中的買賣交易雙方提供一個貨款交付的中轉站??梢哉f,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資金代收代付的中介,有效地解決了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大瓶頸——網上支付的信用與安全問題,從而促進了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
但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廣泛應用也暴露出一些金融隱患問題。近年來屢屢被媒體披露的所謂支付寶“三宗罪”——信用卡套現、洗錢以及沉淀資金——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買賣交易的具體運行流程如下:
第一步:消費者(買方)在商家(賣方)的網站上選擇所需購買商品,與商家達成買賣合意;第二步:消費者選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即支付寶作進行支付,即用其合法持有的銀行借記卡或信用卡將貨款劃撥到支付寶賬戶;第三步:商家從支付寶平臺處得知消費者的貨款已經劃撥后,通過物流向消費者發貨;第四步:消費者收到貨物并進行確認后通知支付寶平臺付款給商家;第五步:支付寶平臺將貨款劃入商家賬戶,交易完成。從這一系列的流程中我們可以看到通過第三方支付進行網絡商品買賣,除了買賣雙方,還有第三方支付機構、銀行、物流公司等多方主體參與其中。